4.所謂債務人之重大過失,是指:(B)顯然欠缺普通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17 甲善意且無重大過失由非所有人之 泥棒乙受讓,並已受交付 A 動產。A 動產之原所有人丙於下列何種 情形,不得於其喪失占有後2年內向甲請求返還 A 動產?
(B)丙因 乙詐欺而將 A 物贈與乙
36 甲竊取乙之手機出售並交付予非因重大過失不知情的丙。關於乙對丙之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C)丙善意取得該手機所有權,但乙得自喪失占有之時起 2 年以內,向丙請求回復其...
(C)丙善意取得該手機所有權,但乙得自喪失占有之時起 2 年以內,向丙請求回復其物
不含侵佔、詐欺、脅迫,因前三者係基於自己意思交付佔有
17 甲善意且無重大過失由非所有人之乙受讓,並已受交付 A 動產。A 動產之原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