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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甲將自己所有值 10 萬元之古董出賣於乙,甲、乙另約定乙應容甲於出賣後之 5 年內予以買回,但乙 卻在甲乙依約履行債務後之次年,將之轉賣並交付於不知情之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不得向丙為任何之主張
(B)甲如要買回其古董,除甲、乙另有約定外,應以原賣價始為有效
(C)甲如向丙有所主張時,應以丙係屬惡意為要件
(D)甲對乙得行使買回的期間,不得超過自契約生效後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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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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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A 高一上 (2018/06/28)
(A)因買回契約屬債權契約,故甲不得對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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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Dono (2023/06/22)

參79 年台上字第 2231 號要旨:「買回契約效力之發生,以出賣人即買回人於買回期限內,提出買回價金,向買受人表示買回為要件。上訴人僅於買回期限內,向被上訴人表示買回其原出賣之系爭不動產,並未將約定之買回價金提出,則買回契約尚未發生效力。」


甲在提出給付之後買回契約始生效,乙轉賣並交付丙骨董的行為應該是無權處分,丙若為善意則可主張善意取得。
但今天甲又還沒給付,故【甲對丙不能主張任何權利,和丙知不知情無關】

4F
Hong Zhuang (2023/07/07)
甲乙買回契約為債之關係,基於債之相對性甲乙不得對第三人主張其所訂立買回契約之權利義務關係,故縱使丙惡意,因乙為花瓶所有人,乙丙之花瓶物權移轉契約仍屬有效

17 甲將自己所有值 10 萬元之古董出賣於乙,甲、乙另約定乙應容甲於出賣後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