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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甲將 A 轎車設定質權於乙,供其向乙借款債權之擔保,乙將借款債權設定權利質權於丙。請問何人得任意拋棄 其權利?
(A)甲得拋棄其所有權
(B)乙得拋棄其債權
(C)乙得拋棄其質權
(D)丙得拋棄其質權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am Lee 小一下 (2015/01/01)
題目並未說明有經甲(出質人)同意,推定為責任轉質,責任轉質是指質權人於質權存續期間,不經出質人同意,而以自己的責任將質物轉質於第三人,設定新質權.....看完整詳解
3F
Jam Lee 小一下 (2015/05/13)
物權為財產權,權利人在原則上得任意拋棄其物權,但該權利如與他人利益有關時,則須加以限制
4F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 高三下 (2017/06/15)

第764條(物權之消滅~拋棄)


  物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拋棄而消滅。 
  前項拋棄,第三人有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於該物權有其他法律上之利益者,非經該第三人同意,不得為之。 
  拋棄動產物權者,並應拋棄動產之占有。

5F
國三下 (2019/01/02)

(A)、(C)民法第764條第2項規定,物權之拋棄,第三人有以該物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於該物權有其他法律上之利益者,非經該第三人同意,不得為之。乙就A車之質權可促進其借款債權實現,進而對於丙的權利質權之實現有法律上利益。因此,依本條規定,甲不得拋棄A車所有權,以免乙之質權消滅;乙亦不得拋棄對A車之質權。

(B)民法第903條規定,為質權標的物之權利,非經質權人之同意,出質人不得以法律行為,使其消滅或變更。故乙不得拋棄作為權利質權標的之借款債權。

17 甲將 A 轎車設定質權於乙,供其向乙借款債權之擔保,乙將借款債權設定權利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