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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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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取、保存相關證物並向有關人員查詢。火災現場在未調查鑑定前,應保持完整,必要時得予封鎖,若破壞火災現場者,則應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 6 千元以上 10 萬以下
(B)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C) 1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D) 6 千元以上 3 萬元以下
一般警察/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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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 105 一般警察、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52648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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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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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冠逸 ( 108消特
大一下 (2017/05/15)
消防法第 43 條拒絕依第二十六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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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瓜哥
高二下 (2023/08/31)
2023 答案需要更新
第 43 條
拒絕依第二十六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保存或破壞火災現場者,處新臺幣
六千元以上十萬元
以下罰鍰。
檢舉
8F
113消特已上榜
高三下 (2024/04/09)
修法哩
法規名稱:
消防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第 43 條
拒絕依第二十六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保存或破壞火災現場者,處新臺幣
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
二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取、保存相關證物並向有關人員查詢。
火災現場在未調查鑑定前,應保持完整,必要時得予封鎖。
檢舉
9F
113年消特上榜!
高一下 (2024/05/31)
第 43 條
拒絕依第二十六條所為之勘查、查詢、採取、保存或破壞火災現場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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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