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2014年12月桃園縣改制升格為「桃園市」,成為我國第6個直轄市,原桃園縣下轄的13個鄉鎮市,改制為12
個區以及1個原住民自治區。有關桃園市改制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改制前的鄉鎮市民代表會皆升格為區議會
(B)升格為直轄市後將不再屬於地方自治團體
(C)除原住民自治區外,其餘區長皆由市長派任
(D)改制前的桃園縣與基隆市的地方層級不相同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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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改制後區就不是地方自治團體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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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行政區:省、6直轄市(台北,新北,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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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桃園市改制的相關敘述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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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14年12月桃園縣改制升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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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烏來區 桃園市復興區 臺中市和平區...
私人筆記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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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改制前的鄉鎮市民代表會裁撤 B升格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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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桃園縣改制升格為「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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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行政區:省、直轄市(台北,新北,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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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單位分成三個層級第一級: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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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後的制度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