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依現行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同一層級之地方自治團體?
(A)桃園市、新竹市
(B)花蓮市、嘉義市
(C)彰化市、羅東鎮
(D)臺中市大甲區、新北市烏來區
統計: A(665), B(1925), C(5108), D(1956), E(0) #2350807
詳解 (共 10 筆)
6個直轄市 (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
3個省轄市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
14個縣轄市 (竹北市,苗栗市,頭份市,彰化市,員林市,南投市,斗六市,太保市,朴子市,屏東市,宜蘭市,花蓮市,臺東市,馬公市 )
鄉鎮 vs 縣轄市屬於同位階
地方自治區烏來,復興,和平,桃源,茂林,那瑪夏
~補充~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準用同法之鄉、鎮、縣轄市相關規定,使其得以擁有地方自治權限)
新北市 烏來區
桃園市 復興區
臺中市 和平區
高雄市 那瑪夏區 桃源區 茂林區

(A)
桃園市(第一級-直轄市)/新竹市(第二級-省轄市)
(B) 花蓮市(第三級-縣轄市)/嘉義市(第二級-省轄市)
(C) 彰化市(第三級-縣轄市)/羅東鎮(第三級-鎮)
(D) 台中市大甲區(第三級-區)【非地方自治團體!】/新北市烏來區(第三級-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圖片說明:
1.直轄市&省轄市&縣轄市之結尾都是”市”
層級卻不同,所以愛被比較!
例如:台北市vs基隆市vs彰化市
2.名字以”區”結尾的,不是地方自治團體!但是有例外!!!也就是6個直轄市三地原住民區係地自團!
看各種答案還是覺得不太詳盡,自行整理以下
一級:省與直轄市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省與直轄市並列為最高層級之地方行政單位,直接隸屬於行政院。
6個直轄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二級:縣,市(省轄市)
縣與市為地方自治團體,在省之下,省政府虛級化後則直接由行政院及其所屬的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
3個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13個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三級:鄉、鎮、縣轄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區(市轄區)
鄉、鎮、縣轄市為縣下轄的行政單位,均為地方自治團體,設置公所為行政機關、民眾代表會為立法機關。
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
區為直轄市與市下轄的行政單位,並非地方自治團體,故僅設公所為行政機關,不設立法機關。
鄉以內之劃分為村;鎮、縣轄市、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內則劃分為里
6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臺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高雄市桃源區、高雄市茂林區
四級:村、里
村為鄉的下轄編組單位,里則為鎮、縣轄市及區的下轄編組單位
村、里長民選
五級:鄰
鄰為村、里的下轄編組區劃,也是最基本的地方行政區劃
鄰長由村、里長派任
來源: WIKI,政府機關網站
• 一級:6個直轄市 :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
• 二級:
◦ 3個省轄市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 14個縣轄市 :竹北市、苗栗市、頭份市、彰化市、員林市、南投市、斗六市、太保市、朴子市、屏東市、宜蘭市、花蓮市、臺東市、馬公市
◦ 6個地方自治區:(準用同法之鄉、鎮、縣轄市相關規定,使其得以擁有地方自治權限)(直轄市之山地原住民區-區長則透過選舉選出)
‣ 新北市:烏來區
‣ 桃園市:復興區
‣ 台中市:和平區
‣ 高雄市: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
◦ 鄉/鎮/縣轄市
• 三級:區
• 四級:村/里
• 五級:鄰
鄉鎮 vs 縣轄市屬於同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