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解釋憲法?
(A)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不服者
(B)中央或地方機關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C)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法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D)依立法委員一定人數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374), B(292), C(271), D(600), E(0) #375053
統計: A(5374), B(292), C(271), D(600), E(0) #375053
詳解 (共 10 筆)
#481722
| 第 5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 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最高法院或行政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 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解釋憲法不合前二項規定者,應不受理。 |
89
1
#670247
套老師說的話...人民要申請釋憲必須要輸到脫褲才行~
54
1
#580525
人民要提出聲請解釋憲法,一定要依法定程序且跑完後不服,也就是確定終局裁判後才可以提出...
23
0
#455276
此題答案考選部公佈為(A),請摩大修正,謝謝。
18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解釋憲法?
(A)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不服者
(B)中央或地方機關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C)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法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D)依立法委員一定人數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18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聲請解釋憲法?
(A)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不服者
(B)中央或地方機關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C)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法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D)依立法委員一定人數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者
7
0
#558677
對行政處分不服---->訴願或行政訴訟之類的
釋憲--->是在適用法律或命令或憲法時,發生適用上的疑慮(如:抵觸的問題)
ps.這是我自已的解釋啦!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指正!
4
0
#466878
是要先訴願→行政訴訟 救濟程序完都不行 才能聲請解釋嗎? 0.0
3
1
#544041
為什麼是A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