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依國家賠償法規定,國家於公務員有下列何種情形下有求償權?(A)無過失(B)..-阿摩線上測驗
5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29)
(A)無過失 (B)抽象輕過失:欠缺「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亦即欠缺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有的注意)所生之過失。 (C)具體輕過失: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所生之過失。 (D)重大過失:欠缺一般人應有的注意所生之過失。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項):「I.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II.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III.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參考資料: 1. 《國家賠償法》,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https://law.moj.... 查看完整內容 |
6F NTU TA 國三下 (2024/01/09)
第 3 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採無過失責任)
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項、...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