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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4年 - 9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28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4年 - 9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28

年份:94年

科目:公職◆憲法

17.政黨應與一般人民團體一樣享有集會、結社、言論等自由,故所謂政黨違憲所指的「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A)須構成具體而急迫之危險方屬之
(B)單純意願、言論表達即屬之
(C)有意圖即為危害
(D)依懲治叛亂條例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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