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第2條:
本辦法規定得申請許可定製、售賣、持有之警械以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為限。(A)
前項警械之許可,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得授權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C)
本辦法所稱廠商以公司為限。(D)
17.有關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A)該辦法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