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關於「控制下交付」之毒品偵查所提出的偵查計畫書,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必 須記載哪些事項?1所涉犯罪事實2使用該方式以調查犯罪之必要性3毒品數量及起迄處所 4國際合作情形
(A)1234
(B)134
(C)123
(D)13
(A)1234
(B)134
(C)123
(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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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8), B(30), C(200), D(33), E(0) #1814438
統計: A(498), B(30), C(200), D(33), E(0) #1814438
詳解 (共 2 筆)
#463080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2-2條
前條之偵查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年籍資料。
二、所犯罪名。
三、所涉犯罪事實。
四、使用控制下交付調查犯罪之必要性。
五、毒品數量及起迄處所。
六、毒品及犯罪嫌疑人入境航次、時間及方式。
七、毒品及犯罪嫌疑人入境後,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疑人逃逸之監督作
為。
八、偵查犯罪所需期間、方法及其他作為。
九、國際合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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