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敘述是「標準參照評鑑」的概念?
(A)著重運用分數做為學生之間的比較
(B)智力測驗大都是標準參照評鑑
(C)形成性評鑑大都是標準參照評鑑
(D)標準參照評鑑可以了解學生在團體中的位置
統計: A(329), B(1373), C(5267), D(362), E(0) #1325900
詳解 (共 8 筆)
依評鑑結果解釋方式或說是參照標準而言,分為常模參照評鑑(norm-
referenced evaluation),與效標參照評鑑(criterion-referenced
evaluation)二類。
(一)常模參照評鑑:指個人表現與團體相較,係採用常模作為標準,意即將學生分數與班上或所屬團體得分之平均數相比較,以求得該生在常模上的地位。如某生之百分等級(PR)為80,則表示該生贏過該團體80%的學生。
(二)效標參照評鑑:指個人行為與行為效標相較,意即將學生成績與教師預先定下的標準相比較,如達到標準則通過,未達標準時,即使該生是班上成績最高者,亦不通過,通常在個別化學習及精熟學習中常用之。
為助於理解,茲將二者之比較分析表列如下:
表2 常模參照評鑑與效標參照評鑑一般特性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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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的項目 |
常模參照評鑑 |
效標參照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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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
在確定學生在一個團體中的相對地位 |
評估學生是否達到特定效標或行為表現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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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的 |
鑑別學生、學習成就的相互比較 |
測量事先設定的熟練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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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內容 |
包含廣泛的領域成就 |
針對界定的學習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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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尺定準點 |
中間,事後決定 |
兩端,事前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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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點性質 |
相對的、實際的 |
絕對的、理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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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教學目標時 |
詳述一般概念的結果或精確目標 |
詳述完整的教學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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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結果的呈現 |
百分等級、標準分數、甲乙丙丁 |
及格或不及格(滿意或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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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分制 |
常態等第制 |
傳統百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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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安置:分班、分組 |
診斷:補救教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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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情形 |
教材非累進、不必達到特殊能力水準(如:社會);或測驗結果屬比較性質的(如升學考試)。 |
學習結果是累進的,進度越來越複雜的學科(如:語文、數學)。 |
(資料來源:朱敬先,民89;黃光雄編譯,民76;簡茂發,民81)
分析之,常模參照評鑑易造成下列缺點:
1. 強調好分數,重視排名,著重競爭,易造成教學的反效果。
2. 無法指出學生的真正成就。
3. 意使教師過分強調學生資賦與環境的差異,而忽略教材較法的改進。
另一方面,效標參照評鑑則有下列特徵:
1. 強調個體內的差異,不做個體間的比較。
2. 強調個體與某一標準的比較。
3. 強調立即回饋,以改進教學為目的。
4. 重視學生個別需要。
5. 效標參照評鑑的目的在了解學生是否學會教材,不在分辨程度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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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適用時機 |
主要目的 |
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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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性評鑑 |
教學前 |
u擬定教學目標 v確定學生起點行為 |
u實施分組參考 v選擇教學方法 w擬定補救教學計劃 x決定是否調整原先計劃 y是否加入補充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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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評鑑 診斷性評鑑 |
教學中 |
u使教師及學生了解學習進展情形 v診斷學習困難之所在 |
u了解教材、教法上的得失 v控制與檢查教學的品質 w考查學生的進步情形 x提供學習的回饋 y作為實施再教學、個別輔導或調整教學計劃之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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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性評鑑 |
教學後 |
u考核學生的學習效果 v考核教學目標的達成程度 |
u評定成績 v決定各科教材教法的得失 w用以考量學生學習方法是否正確 x提供學生學習增強 y指導學生未來努力的方向 作為教師下次教學前準備性評鑑之參考。 |
常模參照:跟別人比
標準參照:跟自己比
智力測驗大多是有常模的,所以不是標準參照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