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那一個國家是單一國?
(A)英國
(B)美國
(C)加拿大
(D)德國
統計: A(47), B(12), C(15), D(25), E(0) #1390308
詳解 (共 1 筆)
單一國 VS 聯邦國 VS 邦聯國
@主權數目與歸屬:
單一國只有一個主權,主權歸屬於中央政府;
聯邦國各地方政府共享一個主權,主權歸屬於中央與地方政府;
邦聯制多國家及多主權,各個主權歸屬於各分子國。
@權力集中程度:
單一國採中央集權,中央政府有最高統治權,結構單一體,中央得指揮命令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僅為中央政府之派出機關。
聯邦國採地方分權;
邦聯國下,中央政府權力極為有限,僅有管理功能,且不具有強制力,因此最為分權。
@中央政府權力來源:
單一國:係中央授權地方;
聯邦國:地方將部分權限劃分給中央;
邦聯國:只有在各分子國同意時,中央才有權力,否則中央不具備合法之權力。
@憲法:
單一國:未必有;
聯邦國:有憲法,憲法是保障地方政府的重要依據,必須以成文憲法規範中央與
地方權限;
邦聯國:沒有憲法。
@組織結構與行政效率:
單一國:組織緊密,因此行政效率往往較高;
聯邦國:組織從緊密到寬鬆,視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府際之間的關係;
邦聯國:最為鬆散。
@舉例
單一國:未與其他主權國家相結合的國家,其本身結構為單一體,中央政府有最高的統治權,為求行政便利劃分許多地方行政區域,但是此地方權限之劃分屬於中央,權力範圍之決定無須地方政府同意。例如法國、英國.傳統的皇帝(國王)的君權統治,在民主政治的發展後而形成一個民主國家,因為它是先有一個中央集權的國家,地方政府沒有自主權,而後中央賦予地方政府權力(但亦可片面廢除其自治權).也稱為中央集權制.
聯邦國:
1 聯邦制是自主性很高的兩種層級政府組成,中央與地方各有互不侵犯的廣泛權
2 成文憲法之設計:它使各層級政府權力受到實質的保障,且無任何層級政府可片面修改憲法
3 憲法規範之仲裁者:司法審查權
4 地方政府有中央政府發言權:兩院制國會,可使中央立法權由中央立法機構與地方代表組成之第二院分享
5 全世界聯邦國家約有 16個,包括瑞士、美國等等
@例如美國.當初北美十三州為英國的殖民地(各州在先),之後北美十三州聯合打了獨立戰爭,建立美國,組成聯邦政府(中央政府在後),因此聯邦政府之權力一開始是由各州所賦予。美國的聯邦憲法中,聯邦政府(中央)只有列舉的權力,例如外交政策、國防、郵政、貨幣制度,其他概括權力給地方政府;又如美國憲法修改須要四分之三州的同意,這是消極面的保護州權;再如各州推派兩名代表以組成參議院,參與中央之立法與預算分配,這是積極面上的保障州權.
邦聯:各加盟國獨立建國後,或是瓦解後,所組成的國際組織,在政治、經濟、外交採取一致立場.例如過去英國殖民地在二次戰後紛紛獨立建國,例如澳洲、加拿大、紐西蘭 協議獨立後,與英國組成一個大英國協之身合國,有共同的國家元首(英女皇),至於各國並無共同的中央政府,結構鬆散,各分子國都有各自的中央政府。又例如一九九一年蘇聯瓦解後的獨立國家國協,是由許多自主的分子國組成的,這些自主的分子國,因為歷史、軍事、經濟採取共同立場,但仍然保持著各自的主權(sovereignty),也是邦聯的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