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訂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每學期應至少檢討二次
(B)舊生應於開學後一週內訂定
(C)學校應於新生入學後1個月內訂定
(D)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家長不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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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49), C(674), D(25), E(0) #23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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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640
第 10 條 前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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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4917
學校應於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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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3792

特殊教育法 第三十一條 第二款

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應於開學前訂定;轉學生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新生應於開學前訂定初步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於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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