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甲公司為基金銷售機構,乙公司非為基金銷售機構,當兩者展開聯合業務推展活動時,以下須注意事項中,何者敘述有誤?
(A)該聯合業務推展活動應事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B)活動說明應讓投資人可以明確看出甲、乙非同一家公司
(C)甲公司應事先核閱乙公司之活動性質及內容
(D)乙公司之活動不得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銷售機構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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