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委託廠商辦理舊有建築物整修之技術服務,且服務項目包括規劃、設計者,其服務費用之採購金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應辦理競圖。(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