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51.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與同一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應分別計算建造費用。(A)O(B)X
152.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與同一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其非屬分期或分區或開口服務契約之分案工程,應合併計算建造費用。(A)O(B)X
153. 工程採購部分履約項目屬環保產品者,適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優先採購之規定。(A)O(B)X
154. 工程採購部分履約項目屬環保產品者,不適用「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優先採購之規定。(A)O(B)X
155. 招標機關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外國營造業投標之營造業登記證及公會會員證須於投標前取得。(A)O(B)X
156. 招標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外國營造業投標之營造業登記證須於投標前取得;公會會員證則可於履約前再請領。(A)O(B)X
157.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同一委託技術服務契約,其服務費用之計算,僅能擇定1種計費方式。(A)O(B)X
158.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同一委託技術服務契約,其服務費用之計算,得擇定2種以上計費方式。(A)O(B)X
159. 技術服務採購金額未達新臺幣500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者,不得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A)O(B)X
160. 技術服務採購金額未達新臺幣500萬元之規劃、設計採購,其採競圖方式辦理者,得不要求製作模型及彩繪透視圖。(A)O(B)X
161. 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無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A)O(B)X
162. 機關以統包併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應逐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A)O(B)X
163. 外國技師如欲於我國提供服務,得以外國技師執照代替我國執照。(A)O(B)X
164. 外國技師如欲於我國提供簽證服務,可經我國技師考試及格取得技師證書,或依我國與其母國所簽相互認許協議等方式,於取得我國執照後為之。(A)O(B)X
165.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1至附表4,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無須於招標文件中載明。(A)O(B)X
166.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服務費用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費者,其服務費率應按工程內容、服務項目及難易度,參考附表1至附表4,訂定建造費用之費率級距及各級費率,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A)O(B)X
167.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順序者,以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進行抽籤決定。(A)O(B)X
168.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順序者,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優先議價;得分仍相同者,就該等廠商再進行綜合評選1次,以總評分最高、價格與總評分之商數最低或序位合計值最低者,優先議價;其再次相同者,抽籤決定之。(A)O(B)X
169.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順序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A)O(B)X
170.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委託廠商辦理舊有建築物整修之技術服務,且服務項目包括規劃、設計者,其服務費用之採購金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應辦理競圖。(A)O(B)X
171.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新建建築物之技術服務,且服務項目包括規劃、設計者,其服務費用之採購金額在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應辦理競圖。(A)O(B)X
172.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決標時,若廠商報價低於底價80%,且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影響履約品質之虞者,可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請廠商提出說明。(A)O(B)X
173.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對於重複性工程服務採用相同之設計圖說之情形,其設計費用應酌予折減給付。(A)O(B)X
174. 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因應緊急情事,依招標期限標準第2條至第4條所定期限辦理不符合實際需要者,可免於公告招標前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閱覽。(A)O(B)X
175. 機關工程履約期間辦理原有契約項目之變更追加數量,致契約金額逾原決標金額,因以原契約單價計價,爰其增加之金額無須刊登決標公告或定期彙送。(A)O(B)X
176.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屬特殊採購之技術服務,招標文件得規定廠商資本額不低於招標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一。(A)O(B)X
177.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技術服務採購,得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最有利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機關仍應依招標文件規定之原定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A)O(B)X
178. 受機關委託之技術服務廠商,所訂定之技術規格如屬特殊技術規格,應要求該廠商於提出技術規格前,向機關書面說明其必要性。(A)O(B)X
179.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監造服務,其派遣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及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人員之資格、人數、是否專任、留駐工地期間及權責分工,應於委託契約載明。(A)O(B)X
180. 機關委託廠商辦理技術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其招標文件得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服務之項目、工作內容及需求計畫。其需求計畫之內容並得包括計畫緣起、需求說明、基地現況、地質資料、工程經費上限、預計提供技術服務之期程等。(A)O(B)X
181.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可於招標文件之契約條款預先約定監造技師或建築師必須於查驗、初驗及驗收時親自到場辦理或會辦,缺席者以違約處理。(A)O(B)X
182.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建造費用,招標文件可載明不包括刨除路面有價料之金額。(A)O(B)X
183. 廠商有施工品質不良或其他違反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之情事,機關得依契約約定暫停發放工程估驗款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並得依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處理。(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