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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07.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上述之規定,屬於何解釋?
(A) 立法解釋
(B) 司法解釋
(C)行政解釋
(D) 文理解釋。


答案:A
難度: 簡單
1F
劉瓅蔆 高三下 (2017/08/05)

用法條規定直接解釋就是立法解釋

2F
Elizabeth 高一下 (2019/05/28)

直接從法條規定來解釋稱立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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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YUN 高一下 (2021/09/02)
(A)立法解釋: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對人民或相對人)
(B)司法解釋: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大法官會議,判例,司法行政)
(C)行政解釋: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行政釋示,拘束行政機關)
(D)文理解釋:又稱文義解釋,係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用語文義或字義,以及通常使用的方式所做的解釋,以確定法律的意義。

1707.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上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