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刑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1707.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 「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上述之規定,屬於何解釋?
(A) 立法解釋
(B) 司法解釋
(C)行政解釋
(D) 文理解釋。
公職◆刑法
-
刑法題庫1001-2000-7#6512
答案:
A
難度:
簡單
0.668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劉瓅蔆
高三下 (2017/08/05)
用法條規定直接解釋就是立法解釋
檢舉
2F
Elizabeth
高一下 (2019/05/28)
直接從法條規定來解釋稱立法解...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YUN
高一下 (2021/09/02)
(A)立法解釋:立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對人民或相對人)
(B)司法解釋:司法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大法官會議,判例,司法行政)
(C)行政解釋: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條文涵義所做的解釋。(EX.行政釋示,拘束行政機關)
(D)文理解釋:又稱文義解釋,係指依據法律條文上的用語文義或字義,以及通常使用的方式所做的解釋,以確定法律的意義。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1707.刑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上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