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出賣人物之瑕疵擔保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出賣人應就物之瑕..-阿摩線上測驗
9F 蔡昆儒 高一下 (2018/08/06)
A選項:出賣人應就物之瑕疵負擔保之責者,不論其瑕疵情形如何,買受人均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錯在均得請求解約與減價,依據為民法第 359 條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B選項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C選項 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買受人得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都正確,依據為第 360 條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D選項 買賣之物,僅指... 查看完整內容 |
10F 為甚麼這麼漂亮還要邊工作邊 大一上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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