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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3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 章容積管制之規定,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之高度至少應 符合下列何者條件?
(A)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 1.5 倍加 6 公尺
(B)不得超過基地面前道路寬度之 1.5 倍加 8 公尺
(C)高度應受 2:1 斜率(高度與水平距離之比值)之限制
(D)高度應受 3.6:1 斜率(高度與水平距離之比值)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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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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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中 小五上 (2018/08/02)
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九章,容積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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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htzu 高三上 (2021/09/02)

第 164 條

建築物高度依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以三‧六比一之斜率,依垂直建築線方向投影於面前道路之陰影面積,不得超過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長度與該道路寬度乘積之半,且其陰影最大不得超過面前道路對側境界線;建築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對側有永久性空地,其陰影面積得加倍計算。陰影及高度之計算如下:
L×Sw
As≦ ──────
2
且H≦ 3.6 (Sw+D)
其中
As:建築物以三‧六比一之斜率,依垂直建築線方向,投影於面前道路之陰影面積。
L :基地臨接面前道路之長度。
Sw:面前道路寬度(依本編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規定)。
H :建築物各部分高度。
D :建築物各部分至建築線之水平距離。
二、前款所稱之斜率,為高度與水平距離之比值。



13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9 章容積管制之規定,在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