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甲有 A 屋,共 95 坪,登記為 A 屋所有人。乙詢問甲 A 屋坪數,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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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1)
(A)尚未過戶,乙根本非 A 屋所有權人 (B)民 354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373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 民 359 買賣因物有.....看完整詳解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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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陳曼芸 小六上 (2024/10/18)
(A)
民法 第758條1項: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民法 第758條2項: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 甲與乙儘締結A屋之買賣契約,尚未登記於乙的名下,故乙還不是A屋之所有權人。
(B)(C)
民法 第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D)
民法 第92條1項: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民法 第92條2項: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