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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2 甲有 A 地,登記為 A 地所有人。甲與乙成立承攬契約,由乙承攬 A 地之整地工作。乙不僅整地有瑕 疵,而且還趁整地之餘,將有毒廢棄物掩埋於 A 地之下。試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請求乙修補瑕疵
(B)甲依侵權行為法之規定(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前半段),得請求乙回復原狀,移除掩埋在 A 地下 之有毒廢棄物
(C)甲得以掩埋有毒廢棄物乃違反保護義務為由,解除契約
(D)甲得依民法第 495 條第 1 項規定,請求乙賠償 A 地因掩埋有毒廢棄物所減損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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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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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Pan 大二上 (2018/02/14)
495條: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前項情形,所承攬之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而其瑕疵重大致不能達使用之目的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前兩條的規定:493: 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承攬人不於前項期限內修補者,定作人得自行修補,並得向承攬人請求償還修補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古月 小一上 (2021/10/19)

幫補充:

https://tps.judicial.gov.tw/tw/cp-1282-34595-175f6-011.html

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第八次民事庭會議紀錄(節本)

決 議:
一、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所規定之損害賠償不包括加害給付之損
        害。
二、承攬工作物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物發生瑕疵,
        定作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其行使期間,民法債編各論基於
        承攬之性質及法律安定性,於第五百十四條第一項既已定有
        短期時效,自應優先適用。






8F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1)

(A)493 工作有瑕疵者,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之

(B)213 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

(C)保護義務是主給付義務以外之附隨義務,臺灣高等法院 95 年建上字第 16 號民事判決,附隨義務依其功能,可分為:①輔助實現債權人之給付利益,例如,照顧義務、說明義務、忠實義務、不作為義務等。②避免侵害他方當事人人身或財產上利益之保護義務。乙違反保護義務,甲得解除契約

(D)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第八次民事庭會議決議,民法第495條所規定之損害賠償不包括加害給付之損害。加害給付應該是依據民法第 227 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

227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9F
Hayden 國三下 (2022/10/11)
民法第495條所規定之損害賠償不包括加害給付之損害,故加害給付應依民法第227條第2項規定請求。
第 227 條
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12 甲有 A 地,登記為 A 地所有人。甲與乙成立承攬契約,由乙承攬 A 地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