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關於遺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遺囑乃非要式行為 (B)無行為能力..-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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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Michelle.kuo1 幼兒園下 (2020/10/26)
(A)民法第1189條(要式行為) 遺囑應依下列方式之一為之: 1.自書遺囑。 2.公證遺囑。 3.密封遺囑。 4.代筆遺囑。 5.口授遺囑。 (B)民法第1186條 Ⅰ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Ⅱ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16歲者,【不得為遺囑】。 (C)民法第1194條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 (D)民法第1198條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1.未成年人。 2.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3.【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4.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5.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
4F 不動產經紀人榜眼蔡志雄律師 幼兒園下 (2022/07/11)
(A)民 1189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故遺囑為要式行為 (B)民 1186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C)民法 1194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答案寫二人以上之見證人是錯的 (D)民 1198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答案配偶或其直系血親,不得為遺囑見證人是對的 解答內容引述自蔡志雄律師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解析 |
5F 陳曼芸 國一下 (2024/10/21)
(A)
民法 第1189條:
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
一、自書遺囑。
二、公證遺囑。
三、密封遺囑。
四、代筆遺囑。
五、口授遺囑。
(B)
民法 第1186條1項:
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
民法 第1186條2項: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
(C)
民法 第1194條:
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由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應按指印代之。
(D)
民法 第1198條:
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三、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四、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五、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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