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公務人員考績項目包括工作、學識、才能、操行,其中工作項目占考績總分百分之幾?..-阿摩線上測驗
3F 龜龜 高一上 (2013/06/18)
現行公務人員考績項目包括工作、學識、才能、操行,其中工作項目占考績總分百分之幾? (A) 20 (B) 30 (C) 50 (D) 70
~解析 :
《公務人員任用法》V.S.《公務人員考績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4 條 ( 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事項 )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5 條 ( 年終考績 (二) - 依據 )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 查看完整內容 |
4F 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7/26)
舊題選項「假的」,現今法條已在104年12月30日修正→這是「真的」。記錯業障重啊! 故已先將題目選項配合新法修改。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其中工作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六十五;操行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五;學識及才能 各占考績分數百分之十。 考績表格式,由銓敘部定之。但各機關得視業務特殊需要,另行訂定,報銓敘部備查。 |
5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