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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1 關於債務之清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抵充原本,再抵充利息
(B)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與債權人成立負擔新債務時,舊債務應就此消滅
(C)原則上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
(D)向第三人為清償,若受領人是債權之準占有人者,而債務人知其為非債權人,仍有清償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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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Pan 大二上 (2017/12/23)
民法320條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國三下 (2018/12/08)

(A)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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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Debby 高二上 (2020/05/14)

A)§323: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其依前二條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

B)§320: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

C)§311第2項: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但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

D)§310第2款:向第三人為清償,經其受領者,其效力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二、受領人係債權之準占有人者,以債務人不知其非債權人者為限,有清償之效力。



6F
今年要上榜 高三下 (2021/11/28)

(A)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抵充原本,再抵充利息

次抵充利息,再抵充原本

民法§323

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次充原本;其依前二條之規定抵充債務者亦同。

(B)債務人因清償舊債務而與債權人成立負擔新債務時,舊債務應就此消滅

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

民法§320

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若新債務不履行時,其舊債務仍不消滅。

(C)原則上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

民法§311 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人清償者,不在此限。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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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關於債務之清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清償人所提出之給付,應先抵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