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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2釋字第二六一號解釋所稱民意代表應定期改選,係何種原則之內容?
(A)法治原則
(B)忠誠原則
(C)民主原則
(D)共和原則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1F
Q 大二上 (2022/04/12)
解釋文: 中央民意代表之任期制度為憲法所明定,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當選就
任後,國家遭遇重大變故,因未能改選而繼續行使職權,乃為維繫憲政體
制所必要。惟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
而本院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憲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及動員戡亂時期臨時
條款第六項第二款、第三款,既無使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無限期繼續行使
職權或變更其任期之意,亦未限制次屆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事實上,自
中華民國五十八年以來,中央政府已在自由地區辦理中央民意代表之選舉
,逐步充實中央民意機構。為適應當前情勢,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
意代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職外,
其餘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並由中央政
府依憲法之精神、本解釋之意旨及有關法規,適時辦理全國性之次屆中央
民意代表選舉,以確保憲政體制之運作。
為反映民意

172釋字第二六一號解釋所稱民意代表應定期改選,係何種原則之內容? (A)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