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317
公司分割或與他公司合併時,董事會應就分割、合併有關事項,作成分割n計畫、合併契約,提出於股東會;股東在集會前或集會中,以書面表示異n議,或以口頭表示異議經紀錄者,得放棄表決權,而請求公司按當時公平n價格,收買其持有之股份。
第 73 條
公司★★★★★,...
19 股份有限公司中反對公司合併案之股東,除於股東會中為反對之表示及放棄表決權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