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下列何者非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A)甲以共有人乙、丙為被告,請求分割共有物
(B)甲遭乙、丙共同毆傷,因此以乙、丙為被告,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C)繼承人甲、乙以丙為被告,請求丙返還其對被繼承人所積欠借款
(D)甲以乙、丙為被告,請求撤銷乙、丙詐害其債權之行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Lee (2018/01/08)
固有之必要共同訴訟乃訴訟標的之權利或法律關係,必須數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且訴訟標的對於數人必須合一確定。即必要共同訴訟要同勝同敗,不得為相歧異的.....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7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1/10/30)

破題:我的邏輯


下列何者非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A)甲以共有人乙、丙為被告,請求分割共有物         

 ~公同共有需合一確定
(B)甲遭乙、丙共同毆傷,因此以乙、丙為被告,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可以只起訴其中一人,而不妨礙毆傷的表現完整性

(C)繼承人甲、乙以丙為被告,請求丙返還其對被繼承人所積欠借款   

~繼承分割前為公同共有需合一確定

(D)甲以乙、丙為被告,請求撤銷乙、丙詐害其債權之行為

~詐欺之範圍、時間與債權都需合一確定(只起訴其中1人恐怕無法確認完整案情)

28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01)
普通共同訴訟:無特別規定,是否合一確定、是否一同起訴一同被訴,基於處分權主義,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須合一確定(同勝同敗)、須一同起訴一同被訴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須合一確定(同勝同敗)、無須一同起訴一同被訴

(B) 甲遭乙、丙共同毆傷,因此以乙、丙為被告,請求連帶損害賠償→普通共同訴訟
29F
不懼風雨,終會有光。 大三上 (2023/12/20)
何者非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A) 甲以共有人乙、丙為被告,請求分割共有物

(B) 甲遭乙、丙共同毆傷,因此以乙、丙為被告,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指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於共同訴訟人間必須合一確定,且須數人一同起訴或一同被訴,否則當事人之適格即有所欠缺。
》簡言之,乙、丙有連帶責任,所以甲不必兩人一起告,就「不是」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民法§185:共同侵權行為人需連帶負賠償責任。本規定乃共同侵權行為人均成立侵權行為後,就責任部分成立連帶關係。
》本題中,乙、丙共同毆傷甲,經甲對乙、丙二人提起訴訟:
①就侵權行為成立之部分,因對於當事人是否成立侵權行為,係以各自判斷之方式為之,法院不必然須為相同之認定...
查看完整內容

28 下列何者非屬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A)甲以共有人乙、丙為被告,請求分割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