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下列何種情形,依刑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併合處罰..-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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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不怕千萬人阻擋,只怕自己投 大三上 (2023/12/20)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何種情形,依刑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併合處罰
(A)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得易科罰金之罪
》同類的才可併合處罰。 》刑法§50第1項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①「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B)。 ②「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C)。 ③「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④「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D)。 (B)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C)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D) 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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