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不得有下列哪..-阿摩線上測驗
1F Gavin老師 國三上 (2018/01/15)
第 40 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 二、為不實或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或揭示。 三、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四、扣留求職人財物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五、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之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六、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仲介求職人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八、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九、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有恐嚇、詐欺、侵占或背信情事。 十、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 十一、對... 查看完整內容 |
2F guava1555 大二上 (2020/04/27)
就業服務法第40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 1.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 6-30 2.為不實支廣告或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支廣告或揭示 30-150、廢止其設立許可 3.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6-30 4.扣留求職人財務或收取推介就業保證金 6-30、1年以下停業 5.要求、期約或收受規定標準以外支費用,或其他不正利益 10-20被罰鍰、1年以下停業 6.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6-30、1年以下停業 7.仲介求職人從事為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30-150、廢止其設立許可 8.接受委任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兼康檢查檢體 30-150、1年以下停業 9.辦理就業...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