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位第一之廠商有二家以上,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得以下列方式之一決定最有利標廠商。但其綜合評選次數已達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之三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一、對序位合計值相同廠商再行綜合評選一次,以序位合計值最低者決標 。綜合評選後之序位合計值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二、擇配分最高之評選項目之得分合計值較高者決標。得分仍相同者,抽 籤決定之。三、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決標;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機關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序位第一之廠商有2家以上,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下列辦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