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22.下列甲之行為,依刑法規定,何者不成立犯罪?
(A)12 歲的甲,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而竊取乙的名牌手機
(B)甲成年人在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 著減低的情況下,攻擊甲而致甲受重傷
(C)甲聽信江湖術士之言,使人中午時分服下菊花茶,可以使該人死亡。因此甲於中午時分送 菊花茶給仇人乙服用,乙喝下該茶之後,不僅未死,更加精神
(D)甲著手實行殺乙之行為,突感後悔,奮不顧身地將乙送醫急救,使乙撿回一命
(E)甲對乙為誹謗行為,但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同時能證明其誹謗之事並非不 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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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Anne 高二下 (2018/04/17)
(A)適用少事法規定(B)刑法第19條,不過自己砍自己應該是無罪(C)反面.....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8/11/17)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310條第3項有說了,就算能證明真的有發生這件事但涉及私德者,還是要處罰,私德簡單說就是別人的隱私和私事,是可以提告的

13F
Sony Lin 高三上 (2019/01/02)

答案應為ABCE

1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1/02)
原本答案為A,B,E,修改為A,B,C,E

【已刪除】22.下列甲之行為,依刑法規定,何者不成立犯罪? (A)12 歲的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