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人數要過半數
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
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
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
5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未獲致決 議,召集人得就同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