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發展遲緩,指(A)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C)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前項所定發展遲緩,(D)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34發展遲緩兒童的特教鑑定基準,下列哪一項敘述是錯誤的? (A)未滿六歲之兒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