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司法院釋字第 525 號解釋對於信賴保護原則有所闡釋。下列有關該釋字之敘述何..-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
7F 木瓜葛格 大三上 (2019/07/22)
基於信賴之保護、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應採取合理之補救措施或訂定過渡期間條款,俾減輕損害。至於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則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1.經廢止或變更之法規有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情形者。 2.相關法規(如各種解釋性、裁量性函釋),係因主張權益受害者以不正當方法或提供不正確資料而發布,其信賴顯有瑕疵不值得保護者。 3.純屬法規適用對象主觀之願望或期待而未有表現已生信賴之事實者,蓋任何法規皆非永久不能改變,法規未來可能修改或廢止,受規範之對象並非毫無預見,故必須有客觀上具體表現之信賴之行為,始足當之。 因此答案D為錯誤,其應為未有信賴表現之事實者,不具信賴保護。 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