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下列公職人員,何者只能連選得連任一次(現為連選得連任一屆)?
(A)立法委員
(B)高雄市議員
(C)冬山鄉鄉民代表
(D)臺北市市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78), B(62), C(133), D(7087), E(0) #392179

詳解 (共 2 筆)

#4666593

我自己的記法是:民意代表類,皆任期限制(只要人民願意一直選你,就可以一直當)

  1. 立法委員
  2. 直轄市議員
  3. 縣市議員
  4. 鄉鎮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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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329

(A) 立法委員

  • 錯誤:立法委員連選得連任的限制是沒有次數的,基本上可以連任多屆。

(B) 高雄市議員

  • 錯誤:市議員通常可以連選得連任多屆,並沒有次數上的限制。

(C) 冬山鄉鄉民代表

  • 錯誤:鄉民代表也可以連選得連任多屆,並無明確的次數限制。

(D) 臺北市市長

  • 正確: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市長連任的限制為最多可連選得連任一次(即連任一屆),因此此選項符合題意。

結論:

正確答案是 (D) 臺北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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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53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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