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公路、港務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9847
年份:104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8 下列有關公司名稱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司設立登記後取得名稱專用權,他公司不得使用相同名稱,但若公司已為解散登記,自解散登記之
日起,逾 10 年未清算完結者,其公司名稱得為他人申請核准使用
(B)公司名稱被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於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未辦妥名稱變更登記者,主管機關應
即命令公司解散
(C)公司名稱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有關之名稱,除非獲得該政府機關同意,則可不受限制
(D)兩公司之特取名稱雖相同,但只要公司名稱中有標明不同公司種類,則視為不相同
詳解 (共 5 筆)
未解鎖
請不要再這麼多考公司法我是靠警察的不是考...
未解鎖
到底哪個命題委員提議要考公司法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