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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下列關於監察院之敘述,何者錯誤?
(A)監察院院長同時具備監察委員之身分
(B)監察院具有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等權
(C)下設審計部,其審計長逕由總統提名任命之
(D)監察院院長負責綜理院務,並為監察院會議主席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vita Lin 大一上 (2012/01/16)
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觀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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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1/09)
(A)監察院院長同時具備監察委員之身分(O)
(B)監察院具有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等權(O)
(C)下設審計部,其審計長逕由總統提名任命之(X;尚須立法院同意)
(D)監察院院長負責綜理院務,並為監察院會議主席(O)

憲法增修條文 第 7 條 (監察院)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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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26)

(A)監察院院長同時具備監察委員之身分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B)監察院具有行使彈劾、糾舉、糾正及審計等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97條:「I. 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II.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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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快放棄了QAQ 大四下 (2020/12/13)
看到A,想到其他院如何,整理一下:

考試院:
憲法增修第六條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院長、副院長非由考委擔任

監察院:(本題)
憲法增修第七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兼任監察委員

考試院:
憲法增修第五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兼任大法官


18 下列關於監察院之敘述,何者錯誤? (A)監察院院長同時具備監察委員之身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