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乙任職丙銀行,甲為其職務保證人,丙與丁保險公司訂立員工誠實保證保險。乙侵占公款,丁對丙全額理賠後,可否訴請甲賠償?
(A)不可,因甲丁之間無任何法律關係
(B)不可,因丁之保險代位僅限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C)可,只要是丙原得行使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丁均得代位行使之
(D)可,甲之保證範圍本來就涵蓋保險人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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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22), C(88), D(5), E(0) #69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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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選項C正確76 台上1493 判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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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第 53 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損失發生,而對於第三人有損失賠償請
求權者,保險人得於給付賠償金額後,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之請
求權;但其所請求之數額,以不逾賠償金額為限。
前項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家屬或受僱人時,保險人無代位請求權。但損失
係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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