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6條規定,第六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計算標準為何(以下何者正確)?
(A)以戶長的薪資為準
(B)以基本工資為準
(C)比照第三類被保險人保險費計算標準
(D)以精算結果之全體保險對象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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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235), C(90), D(584), E(0) #158415

詳解 (共 6 筆)

#257967

答案應無誤
二代健保 尚未實施
改到23條   (  第四類至第六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以依第十八條規定精算結果之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之。 )

第18條
  ( 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保險費率,以百分之六為上限
         前
項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超過三口者,以三口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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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5787
因第類4至第6類都是依據第1類至第3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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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0431
全民健康保險法 23條 第四類至第六類...
(共 8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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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41
看不太懂,所以依法條來說

不是應該是這樣嗎?第四、五、六類的保險對象->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民眾的保險費平均值,做為計算基礎。
所以選項(D)以精算結果之全體保險對象每人平均保險費計算也不對呀~

還是我有看錯,請幫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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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02
剛看了  二代健保修正尚未公布,抱歉誤導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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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57
請問一下
全民健康保險法有修正
答題時要以新法答還是舊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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