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會計:會計法規概要#134687
年份:114年
科目: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18 依我國決算法規定之政府決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政府之決算,應按其預算分為總決算、單位決算、單位決算之分決算、附屬單位決算、附屬單 位決算之分決算等 5 種
(B)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 入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免予補編
(C)當年度立法院為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
(D)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其年度終了屆滿 4 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