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 50 條
管理特種財物機關,關於所管珍貴動產,應備索引、照相、圖樣及其他便於查對之暗記紀錄等備查簿;
關於所管不動產,應備地圖、圖樣等備查簿
;其程式由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定之。
18 依會計法規定,若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對所管珍貴動產及不動產設置必要之備查簿,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