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依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從刑?
(A)沒收
(B)抵償
(C)褫奪公權
(D)追繳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v1729v1729 小六上 (2019/10/20)
從刑:本法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後,從刑僅剩下「褫奪公權」一種而已(刑§36),原本屬於從刑之「沒收」、「追徵、追繳或抵償」已被定性為「獨立的法律效果」,與刑罰、保安處分有別。資料出處:https://www.3people.co.....看完整詳解
14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2/22)

(0231031 制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 條

褫奪公權者,褫奪左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之資格。

 

(0940107 修正)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6 條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理由

一、序文「左列」一語修正為「下列」。

二、第一款之文字使用「為」之動詞,而第二款漏未規定,為求文法體例之一致,爰於第二款增訂「為」字。

三、為兼顧預防犯罪及受刑人再社會化之理想,修正褫奪公權內涵,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參政權行使之限制,移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規範,以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以法律限制基...


查看完整內容
15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10/09)

(0231031 制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左: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二月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四個月。

五、罰金:一元以上。

 

(0940107 修正)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理由

一、 序文之「如左」一語,改為「如下」。

二、第四款拘役原定為一日以上二月未滿,其...


查看完整內容
16F

18 依現行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從刑? (A)沒收 (B)抵償 (C)褫奪公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