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8 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41 條之規定,執行機關對於特別損失補償之請求,至遲應於收到請求書後幾日內決定之?
(A)10日
(B)20 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阿拉丁新之助 小五上 (2017/03/21)
第41條  執行機關對於特別損失補償之請★...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大四上 (2019/05/23)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41 條:執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4F
小明 小五上 (2020/10/2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41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41 條


I. 執行機關對於特別損失補償之請求,應於收到請求書後30日內決定之。


II. 執行機關為補償之決定者,應以書面載明補償之金額,通知請求人或其代理人出據具領;為不予補償之決定者,應以書面載明理由,通知請求人或其代理人。





以下比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9

行政執行法 第 9 條

(得「聲明異議」,相當訴願程序)


I.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II. ...


查看完整內容

18 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 41 條之規定,執行機關對於特別損失補償之請求,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