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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98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3513 |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庭務員: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3513

年份:98年

科目:五等◆法院組織法大意

18 律師執行刑事辯護人或民事訴訟代理人之職務時,屢次出言譏諷頂撞審判長,並引發旁聽民眾之喧嘩叫囂,審判長應如何處理?
(A)剝奪其律師資格
(B)禁止該律師擔任該刑事案件之辯護人或民事事件之代理人
(C)禁止該律師當日之辯護或代理
(D)科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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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法院組織法修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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