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有關政府政策宣導之法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必須嚴格區分廣告與新聞之界線
(B)政府機關採購平面媒體通路時,不得採購新聞報導或專輯
(C)政府機關政策宣傳可以考慮採購新聞節目,以強化行銷效果
(D)政府機關委託製播節目時應明確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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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38), C(381), D(42), E(0) #1807211
統計: A(37), B(238), C(381), D(42), E(0) #1807211
詳解 (共 6 筆)
#2872135
(一)政府機關應強化新聞聯繫,即時主動回應輿情及媒體相關報導, 並掌握社會脈動,妥適規劃重大施政議題,透過記者會或安排專訪、舉辦活動等,讓社會大眾充分瞭解並凝聚共識。
(二)政府機關辦理政策宣導不得以下列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1.政府機關採購平面媒體通路不得採購新聞報導、新聞專輯、首長自我宣傳及相關業配新聞等項目。
2.政府機關採購電子媒體通路不得採購新聞報導、新聞專輯、新聞出機、跑馬訊息、新聞節目配合等項目。
3.政府機關政策宣傳採購,不得要求業配新聞報導。
4.其他含有政治目的之置入性行銷。
(三)政府機關為加強政策宣導得委託辦理行銷活動,採購媒體通路得執行廣告、夾報廣告、贊助或委託製播節目等,但應明確揭示辦n 理或贊助機關名稱。
(四)政府機關應加強執行政策文宣業務人員之專業訓練及實務歷練,n 以提昇政策宣導之品質與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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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7263
補充
預算法§62-1
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
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
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
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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