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第77條不適用?
第77條(限制行為能力之意思表示)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77條是規定限制行為能力有效的意思表示,買賣當時有效,但買賣完的撤銷單獨行為,是78條,不可將兩行為混為一談。
18 歲之甲購買日常生活所需物品,發現被詐欺,未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逕自撤銷其意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