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
課予人民負擔之★★,...
《中標法》
第 5 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憲法》
第 19 條 (納稅義務)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18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於 100 年通過施行後,才能針對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