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將房屋出租給乙,租約二年,乙經營餐廳,因甲乙租賃契約未約定不得轉租,乙未再徵詢甲同意,將 房屋的一層樓出租給丙.後因丙重大過失引起火災,房屋全部燒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非經甲承諾,不得將房屋出租他人,因此因丙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乙應負賠償責任,甲得向 乙請求損害賠償
(B)乙非經甲承諾,不得將房屋出租他人,因此不論損害是否可歸責於丙,乙皆應負賠償責任,甲得向乙 請求損害賠償
(C)因甲乙租賃契約未約定不得轉租,乙得將房屋一部分出租他人,但次承租人丙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 害,乙應負賠償責任,甲得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D)因甲乙租賃契約未約定不得轉租,乙得將房屋一部分出租他人,次承租人丙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 乙應負賠償責任,但若乙就選任次承租人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 承租人乙不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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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 B(61), C(588), D(154), E(0) #183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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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2571
(一) 依民法(以下同)第443條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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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5078
443 I 但書,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又,444 II 規定,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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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341
第444條第二項規定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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