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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指考)◆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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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學科能力測驗:社會#1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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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學科能力測驗:社會#11037 |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社會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學科能力測驗:社會#11037
年份:
101年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社會
18. 民法上所稱的行為能力是指當事人能夠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例如:獨立與他人成立買賣契約。下列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何者正確?
(A)年滿十八歲為民法上之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
(B)剛滿十歲的國小三年級學生,因未達十四歲,故無行為能力
(C)剛滿十四歲之人,得不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購買考試用參考書
(D)男滿十六歲即可與他人為有效的結婚行為,毋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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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見鬼了
B1 ·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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