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民法上所稱的行為能力是指當事人能夠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能力,例如:獨立與他人成立買賣契約。下列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何者正確?
(A)年滿十八歲為民法上之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
(B)剛滿十歲的國小三年級學生,因未達十四歲,故無行為能力
(C)剛滿十四歲之人,得不經法定代理人允許,購買考試用參考書
(D)男滿十六歲即可與他人為有效的結婚行為,毋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9), B(7), C(102), D(2), E(0) #457413

詳解 (共 2 筆)

#1548386
民法 無行為能力人:§13 7歲↓  ...
(共 4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3893219

(A)《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為 20 歲,或未成年者但已結婚者

(B)《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為7 歲以上 ,未滿 20 歲者;無行為能力人為7 歲以下 ,《民法》上,行為受行動性質與法定代理人事後是否同意

(D)《民法》男滿 18 歲才可結婚,18 歲屬《民法》上的未成年者, 需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婚姻

0
0